某网站的版权条款等于自掘坟墓

最近看到一个还算不错的网站,本来准备推荐一下的,但是看了那个网站的版权条款之后实在是没有推荐的兴趣了。一方面那个网站上的大部分文献都是版权已经过期的处于公有领域的文献,另一方面像下面那么苛刻的版权许可实在是让人觉得这个网站的存在没有起到应有的价值。

您可以为自己个人的使用下载,储存,或列印网站上的任何网页。*
您可以为非营利学术性目的列印,影印及发行网站上的任何网页。请附上网页上的版权説明及网址。*
您可以为描述性目的适当地引用网站上的部分内容(如:一篇中的几段文字)。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含印刷版、电子版、及其它形式)重新出版网站上的大量内容(如:整本书)。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含印刷版、电子版、及其它形式)重新出版网站上的任何图案,也不得使得本站的任何图案被显示在其它网站的网页上。
* 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

其实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最后一条,这个网站上的大部分资源是图片,而这些内容主要的用途就是用来分享到其他网站上。这个“不得使得本站的任何图案被显示在其它网站的网页上”基本堵死了使用这个网站内容的使用许可。既然要做一个网站分享处于公有领域的内容的网站,又不想提供其他人分享网站数据,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中国的版权保护现状可以理解,但是使用这种苛刻的版权条例无疑使得那些希望能够遵守条款使用网站内容的人无从下手。实在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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